【佔中9子】佔中案上訴庭押後裁決 戴耀廷被撤銷保釋
發布時間: 2021/03/04 18:43
戴耀廷等9人就2014年佔領中環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等罪成,9人不服定罪提上訴,其中被判監16個月的戴耀廷亦就刑期提出上訴,聆訊今(4日)於高等法院上訴庭續訊。代表律師指,佔中事件屬和平示威,與暴力示威有區別,而戴已服刑逾5個月,亦已足夠反映嚴重性。上訴庭聽取陳詞後,押後裁決,並撤銷戴的保釋,直至另行頒令為止。
9名上訴人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李永達及陳淑莊,早前分別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緩刑或即時監禁等。戴耀廷由於另涉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續由囚車押解到高院應訊。
代表律師就戴耀廷刑期提出上訴時指,佔中屬和平示威,與涉及暴力示威案實有所區別,認為上訴庭於兩者判刑上應作出區分。代表律師續指,原審法官未有考慮到公民抗命亦屬原則上犯錯,並以18個月為判刑起點,因其良好品格而減刑至16個月。代表律師指出,戴已服刑逾5個月,已足夠反映嚴重性。
另一上訴人黃浩銘被判監8個月,亦就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聽取各方陳詞後,押後裁決。至於戴耀廷於2019年8月准申請保釋候上訴,今被上訴庭撤銷保釋,宜至另行頒令。
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分別就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被判囚16個月,但朱獲准判以緩刑兩年。邵家臻與黃浩銘則就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被判監8個月,鍾耀華、陳淑莊及李永達均被判囚8個月,緩刑兩年。張秀賢則被判社會服務令200小時,除戴外,其餘上訴人已服刑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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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